电气设备IP外壳防护检验要求
电气设备IP外壳防护检验要求
电气设备在正常的使用环境中,需要对外界的灰尘、雨、水进行防护,有些产品甚至直接在水面以下使用,因而其外壳需要对这些严酷条件进行防护,以保证设备在恶劣条件下能够正常的工作,同时设备外壳亦需要防止人体接触危险部件。
本文中科鉴检测根据GB/T 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标准,对于外壳防护等级试验的方法和判定标准进行了简单的介绍,GB/T 4208-2017标准阐述的分级系统适用于多数型式的电气设备。
一、外壳防护等级试验分类
为了对电气设备外壳的防护能力进行验证,国内使用的设备常采用GB/T 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等同采用的标准为IEC 60529-2013)标准对电气设备进行试验。
按照标准的规定,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是将电气设备的外壳依其防尘、防止外物侵入、防水、防湿气的特性加以分级。电气的设备的外壳防护包括下面3个方面:
(一)对人体触及外壳内的危险部件的防护;
(二)对固体异物进入外壳内的防护;
(三)对水进入外壳内对设备造成有害影响的防护。
外壳防护等级一般是由两个数字、附加字母和补充字母所组成(例如:IP23CH),**个数字表示产品防尘、防止外物侵入、防止接近危险部件的等级(数字0-6);**个数字表示产品防湿气、防水侵入的密闭程度(数字0-9)。附加字母表示防止接近危险部件(A-D),补充字母表示专门的补充信息。一般来说数字越大,表示其防护等级越高,0表示不防护。对外壳防护不做要求时用X表示,附加字母和补充字母可省略。
(一)对人体触及外壳内的危险部件的防护试验
对人体触及低压设备(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1kV,直流1.5kV)外壳内的危险部件的防护等级由**位特征数字和补充字母规定。
1和A表示对手背接近危险部件的防护,试验要求使用50±5N的力,使用直径50mm的球形试验器具不应触及到危险部件;
2和B是对手指接近危险部件的防护,试验要求使用10±1N的力,使用直径12mm,长80mm的试验指不应触及到危险部件;
3和C表示对于工具接近危险部件的防护,试验要求使用3±0.3N的力,使用直径2.5mm试验器具不应进入到壳内。
4、5、6和D表示对于金属线接触危险部件的防护,试验要求1±0.1N的力,使用直径1.0mm试验器具不应进入到壳内。
如果设备的开口附件有运动,应使运动部件缓慢转动,在试验过程中,试验器具不应触及到危险部件,如果使用指示灯电路来检验符合性,则指示灯在试验过程中应不亮。
对于高压设备(额定电压超过:交流1kV,直流1.5kV)的试验,应将试具放在*不利的位置,高压设备应能承受该产品相关标准规定的耐压试验。
(二)对防尘、防固体异物进入外壳内的防护
对防尘、防固体异物进入外壳内部的防护等级由**位特征数字规定
1表示对手背接近危险部件的防护,试验要求使用50±5N的力,使用直径50mm的球形试验器具不应完全进入设备外壳内部;
2是对手指接近危险部件的防护,试验要求使用30±3N的力,使用直径12.5mm球形试验器具完全进入设备外壳内部;
3表示对于工具接近危险部件的防护,试验要求使用3±0.3N的力,使用直径2.5mm试验器具不应完全进入设备外壳内部。
4表示对于金属线接触危险部件的防护,试验要求1±0.1N的力,使用直径1.0mm试验器具不应完全进入设备外壳内部;
5表示对粉尘的防护,试验要求粉尘进入设备外壳内部不得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和**;6表示无粉尘的进入设备外壳内部。
对于1、2、3、4的接受条件是试验器具不能通过任何开口进入被试设备内部。
对于5和6防尘试验,应在粉尘试验箱中进行,粉尘使用滑石粉,粉尘的用量为每立方米试验箱容积使用2kg,滑石粉循环使用的次数不得超过20次。
粉尘试验时首先要确定被试设备的外壳类型。外壳类型分为一类和二类,一类外壳的设备正常工作时内部气压低于周围大气压,一般内部气压低是由于热循环效应引起的。二类外壳的设备内部气压与周围大气压一致。对于一类外壳的测试,被试设备应连接真空泵将实验箱内的空气利用压差抽入设备内,抽气量为80倍的设备外壳容积,任何情况下压差不得超过2kPa,试压*短时间2小时,*长时间8小时。对于二类外壳不需要抽真空,试验时间为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