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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检验项目与测试要求

日期:2024-09-03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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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GB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检验项目与测试要求,耐热和耐燃:球压试验装置,灼热丝试验仪,针焰试验仪,漏电起痕试验仪,水平垂直燃烧试验仪

GB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检验项目与测试要求

一、检验标准:

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第1部分:通用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标志和说明

主要包括对器具的铭牌标志、开关的不同档位标志、控制器的不同档位标志及调节方向标示、使用说明书的内容等视检进行核查,并对标志的清晰度及耐用性进行试验

2.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应有足够的防止意外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使用IEC 61032 B型试验探棒、IEC 61032 13号试验探棒及IEC 61032 41号试验探棒进行试验。

II类器具和II类结构,应对防止与基本绝缘和仅用基本绝缘与带电部件隔离的金属部件意外接触有足够的保护。应只能触及到那些由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与带电部件隔离的部件。

3.输入功率和电流

器具以额定电压供电,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工作,所有能同时工作的电路都处于工作状态,用功率仪测量稳定后的总输入功率或一个工作周期间的平均输入功率。


4.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工作温度下,器具的泄漏电流不应过大,而且其电气强度是足够的。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

泄漏电流通过用GB/T 12113图4所描述的电路进行测量,泄漏电流不应超过标准(GB 4706.1-2005)规定的限值。

工作温度下的电气强度:

按表4(GB 4706.1-2005)规定的试验电压进行电气强度试验,在试验期间不应出现击穿。

5.耐潮湿

器具外壳按器具分类提供相应的防水等级,除IPX0外,器具按GB4208规定经受试验。

溢水试验:

用0.5L含1%的NaCl溶液均匀地倒在炉腔内底板上。能承受6.2的常温下的电气强度测试,并具视检应表明在绝缘上没有能导致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降低到低于规定值的水迹。

潮湿试验:

保持箱内相对湿度为(93±3)%,温度为20℃-30℃之间。将整机可拆卸部件与主体一起放置预先配置好的潮湿箱内,经48h后取出重新组装,立即进行6.2的电气强度和泄漏电流试验,应符合其规定。

6.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潮湿试验后)泄漏电流:

试验电压:1.06倍额定电压,在室温不通电状态下,潮湿试验后,移出试验箱立即(1min之内)进行泄漏电流试验。

测量在电源的任一极和连接金属箔的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进行。被连接的金属箔面积不超过20cm×10cm(摸拟人手掌的大小),且与绝缘材料的易触及表面相接触。必要时移动金属箔,以使所有表面均经受测试。

7.结构

根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第1部分:通用要求》及GB 4706.14-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第2部分: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类似便携式烹饪器具的特殊要求》来进行结构的判定。

8.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长久连接到固定布线的器具应提供允许连接柔性软线的一组接线端子;不打算长久性连接到固定布线的器具,应提供合适的电源连接装置。

电源软线的规格(GB 5013.1)应符合标准(GB 4706.1-2005)要求。

软线固定装置应满足标准(GB 4706.1-2005)要求,且应能胜任其功能。

器具输入插口应满足标准(GB 4706.1-2005)要求,互连软线应符合电源软线的要求。

9.接地措施

在接地端子与易触及的金属部件之间进行测试,接地电阻≤0.1Ω。

10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

器具的结构应使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应足以承受器具可能经受的电气应力。

考虑到表15(GB 4706.1-2005)中过压类别对应的额定脉冲电压,电气间隙应不小于表16(GB 4706.1-2005)中的规定值。

爬电距离应不小于表17、表18中与其工作电压相应的值,并考虑材料的类别和污染等级。

附加绝缘和加强绝缘应有足够的厚度,或有足够的层数,以经受器具在使用中可能出现的电气应力。

11.耐热和耐燃:球压试验装置,灼热丝试验仪针焰试验仪,漏电起痕试验仪,水平垂直燃烧试验仪

非金属材料制成的外部零件、支撑带电部件的零件和提供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热塑性材料,应充分耐热,并依据IEC60695-10-2进行球压试验。

有关的非金属材料零件,对点燃和火焰蔓延应具有足够的抵抗力,并依据GB/T 5169.11进行灼热丝试验。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16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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